
雷振宁,律所合伙人,专职律师,1971年11月出生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。1994年参加工作,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证,2000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,现任广西律师协会金融委员会委员、房地产委员会委员。
执业以来致力于金融、公司治理、房地产、资产处置法务等方面的研究,代理案件涉及金融、房地产、民事等领域,曾代理建设银行、工商银行借款纠纷、存单纠纷、担保纠纷以及信达、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案件。
自2006年至今为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提供法律服务,也为国基建设集团、广西拓海置业、广西高英投资建设等企业提供建筑房地产法务服务。
具有敬业精神、吃苦耐劳的作风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。